摘要:
吵架用辞也须达意(新闻点评·2010年1月23日)
点: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在受到中国法律保护的同时,也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,这些最起码的规矩,在中国如此,在美国也如此。
《网络媒体协会会长:中国互联网上的交流是活跃的》,新华网2010年1月23日
评:希拉里“影射”中国网络不自由,惹起一场口水战,吵起架来。吵就吵吧,不过以“网络媒体协会会长”之尊,代表“中国网络”的最高水平,吵得辞不达意就不好了。以上一句就说得莫明其妙:说外国企业“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”,“在中国如此”,固然不错;但接着又说“在美国也如此”。——在美国也“如”什么“此”?也“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”吗?真连“最起码的规矩”都不守了。